来源:GMZ律师团 日期:2013年04月09日
案情介绍:
2012年10月,吴某陪同他人去南京市雨花台区某物流中心提取毒品时,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抓获并拘留,入所体检呈阳性。批捕后何某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向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分析:
GMZ律师团接受吴某家属委托后先后六次前往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会见,详细的和吴某交流,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检察院和法院沟通,GMZ律师团对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毒品数量和主从犯问题上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发现杨某符合减轻处罚条件,后GMZ律师团律师对杨某实行了罪轻辩护。
审判结果:
最终,在辩护人的努力下,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