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马祥、陈娇律师
案情介绍
陈某系某金融外包公司老板徐某的员工,2015年8月,陈某以前同事李某名义向公司短期借款470万元,并要求转入陈某指定银行账户,后借款到期未还。2017年,陈某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诈骗罪采取强制措施,后,陈某家属委托马祥律师担任陈某的辩护人,马祥律师在多次会见后,认为该案指控罪名无法成立且证据不足,依法向办案单位申请对陈某的取保候审,2017年,陈某被取保候审。
2019年3月,在受害人重新准备证据材料后,陈某以“职务侵占罪”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情分析
马祥律师在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多次会见陈某,详细询问相关情况,经过调阅案卷,马祥律师认为陈某即使能够认定为某金融外包公司的员工,其犯罪金额也应认定为300万元,而非470万元,并且,该案的部分证据存在严重的瑕疵。
审判结果
最终,本案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某有期徒刑6年。